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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华
记者从沈阳市人防事务服务中心获悉,沈阳市进一步盘活人防停车场资源,完善城市功能,服务百姓出行停车。
据悉,人防工程使用费标准是根据使用功能和地理位置综合确定。使用功能包括商业、经营性停车场、小区停车场和仓库。沈阳市下浮人防工程使用费,下浮标准为:一类地区50%;二类地区60%;三类地区70%。其中,一类地区包括市区一环路以内部分;二类地区包括市区一环路以外、二环路以内部分以及浑南区和长白岛地区;三类地区包括市区二环路以外部分(不含浑南区和长白岛地区)。沈阳市鼓励更多闲置的人防工程被有效利用,2023年将至少新增8000个人防车位提供给市民,改善百姓停车需求、缓解停车矛盾。
同时,沈阳市支持企事业单位自用人防工程停车场可以将闲置时间面向社会开放,开放后不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鼓励人防部门自建人防工程停车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适当降低小时收费标准、日最高收费标准,延长免费停车时间,采取包月、包季、包年等灵活方式,让“位”于民,提高泊位周转率。
目前,部分商业地产由于地理位置、经营能力、运营状况等因素,其人防车位处于闲置状态。沈阳市人防办积极搭建平台,引入专业的第三方运营企业,将市、区两级暂缓使用等各种情况的闲置人防停车场管理单位与第三方运营企业对接,借助运营公司互联网导流、灵活运营方式等优势,把闲置人防停车场唤醒。截至目前,已经实现4家第三方运营企业与人防工程管理企业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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